毕业流程

 
   
   
就业咨询

毕业生问题解答

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简介

  学院 2002 年 6 月,成立了就业指导中心,下设就业指导科,专职工作人员四名。 2004 年 5 月 13 日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生就业指导领导小组,各系也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小组。从成立至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已和十几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关系。成功举办了两次大型人才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从目前情况看已走出了第一步,现学院已登录陕西省劳动人事厅的就业网;学院自己的就业信息网正在积极的筹划中,今年底以前就业渠道更加畅通。 2001 级毕业生就业率,该年截止 12 月就业率为 81% 。超过了同类院校平均水平。

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原则

  总的原则是:“ 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鼓励学生自己找工作;增强社会竞争意识。同时我们又多方面的与各用人单位联系,为学生创造就业机会。教育学生转变就业理念,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鼓励学生到边、远、少、穷的地方去就业或创业。同时,学校在就业指导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努力为学生的将来着想,排除学生的后顾之忧。努力使每个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三、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要渠道

  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的来说:我们本着“统筹安排、加强重点、兼顾一般、面向基层、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非公有制单位、农村、陕南、陕北、艰苦环境中去工作。具体遵循以下办法:

(一)、主要发挥学生自身优势,走出校门通过亲戚、朋友、熟人、自我推荐等措施找工作。

(二)、学校通过发函、计算机网络向外发布毕业生信息,吸引用人单位来校用人。

(三)、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人才交流会(含学校自己筹办人才交流会),引导学生就业。

(四)、学生自己可以利用网络,在网上应聘。

(五)、学校派专人和生源所在地的区、县、镇等有关单位联系,让学生回家乡发挥才能。

四、毕业生就业派遣程序

  第一 ,毕业生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式三份(用工单位盖章,用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民营企业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在人才中心挂靠并盖章);

  第二 ,将就业协议书交系、学院毕业生指导中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收回一份作为派遣用;

  第三, 中心根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于 6 月底上报省教育厅;

  第四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于 6 月底到 7 月初统一派遣毕业生。

五、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毕业生拿到离校清单后,首先到相关处室办理手续(如财务处、团委、图书馆),然后,毕业生根据学院就业中心的时间安排于 6 月底到 7 月初回校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第三,毕业生持《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最后,在教务处或系上提取档案,退宿舍离校。

六、毕业生改派规定

  毕业生改派期限为一年(从毕业生离校之日算起),最长不超过两年。对于已签订具体用人单位并派遣的,其改派期为一年,未签订具体用人单位派遣回各市人事局的,改派期可至两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改派时毕业生必须持有:原就业《报到证》、原单位的退函、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及与其所签的协议书(回原籍的不需要协议书)和由学校出具的改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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