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 ( 基础理论 )
著作出版资助办法 ( 试行 )
1 、为调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基础理论研究的积极性,提高理论创新能力和研究水平,使高水平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著作尽快出版,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特设立陕西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 ( 基础理论 ) 著作出版资助经费,并制定本资助办法。
2 、资助对象: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撰著的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且出版困难的书稿,特别是我省优势学科领域的重要研究成果。
3 、资助的程序: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开展出版资助工作。 申请者须填写《陕西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出版资金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报送书稿打印稿 1 份。
4 ,资助额度:每部著作区分不同情况,一般掌握在二至四万元,不足的经费由所在单位或个人自筹解决。享受出版资金资助的著作,必须在扉页上标注“陕西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出版资金资助”字样。
5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报送材料初步审查和筛选,并组织有关专家就其理论研究水平、出版价值、写作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审,提出建议资助名单,报省委宣传部领导审批。
6 、资助项目确定后,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与受资助者签订《出版资金资助协议》,并与相应的出版机构联系出版事宜。著作出版后,受资助者须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提供该出版物三十本。
7 、出版资金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
8 、本办法自 2005 年 6 月起执行,一般每年上半年受理一次申请,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9 、本办法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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