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 西 省 行 政 学 院
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基本科研工作量及评估办法(试行)
科研工作量是指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在科研活动中所取得科研成果包含的必要劳动量。科研工作量是客观、真实反映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业绩的可靠依据,是教师、科研人员职务晋升、业务考核,评选优秀的重要条件。
科研工作量的计量单位是学时,每个教师每年须完成基本科研工作量的要求是:教授 480 ,副教授 420 ,讲师 360 ,助教 240 。
科研工作量主要包括科研成果工作量、社会调研活动工作量、学术交流活动工作量、科研课题申报工作量和其他科研活动工作量等五个类别。各类别工作量的计算原则和办法如下:
(一)、科研成果工作量的计算
科研成果工作量是指符合我院《科研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各种科研产品创作应得的工作量。科研成果工作量依据成果发表的档次和字数来确定。
1、学术论文工作量:按照学术论文发表报刊的不同层次和字数,用系数法核定。报刊目录原则上分为四类,各类期刊的系数见表4-1。
(表4-1)
类别 |
一般报刊 |
重要报刊 |
权威报刊 |
著名报刊 |
系数 |
1.0 |
2.5 |
6.0 |
12.0 |
课时/篇 |
120 |
300 |
720 |
1440 |
注:①每篇论文字数以3000字为基准。字数在3000-1000字范围内的论文,按系数0.5计算;字数少于1000字的文章,按系数0.25计算;字数多于3000字的论文,每增加1000字,按原系数增加0.1计算工作量;增刊发表论文按正刊的0.7计工作量。
②报刊分类目录见附件。
2、著作(专著、译著、教材):根据著作的类型和出版社的层次确定计量系数,正规出版社可分为三个层次,以本人在著作中实际撰稿字数(以万字为单位)核定工作量,计算方法见表4-2。
(表4-2)
出版社类别 |
省级专业出版社 |
省级人民出版社 |
国家级出版社 |
专著(万字) |
1.0(100课时) |
1.5(150课时) |
3.0(300课时) |
译著(万字) |
1.0(50课时) |
1.5(75课时) |
3.0(150课时) |
教材(万字) |
1.0(30课时) |
1.5(45课时) |
3.0(90课时) |
注:主编(副主编)教材或论文集,可根据本人直接统稿字数折算15%(10%)的工作量,如未进行统稿的可折算全书字数计算2%(1%)的工作量。
3、研究报告工作量的计算:本研究报告是指经过验收合格而未公开发表的科研课题报告,其按照所承担科研项目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档次确定科研工作量的系数,再按本人直接撰写文稿字数分别换算成课时数,见表4-3。
(表4-3)
课题级别 |
院级课题 |
省部级课题 |
国家级课题 |
系 数 |
1.0 |
3.0 |
6.0 |
课时数/万字 |
100 |
300 |
600 |
注:①作为课题负责人并承担成果统稿工作者,可按课题报告总字数3%增加工作量。
②课题成果验收评定为优秀成果者,可按原系数上浮0.2计算工作量。
4、内部刊物文稿工作量的计算:可按每篇省部级内刊计80课时,国家级内刊计200课时的标准计工作量。
5、开展业务咨询、企业诊断、合理化建设等活动工作量的计算:经相关部门书面认证确有成效,可根据成效大小,并报主管院长批准,适当计100-300课时工作量。
(二)调研活动的科研工作量计算
社会调研活动工作量是教研人员依据教学、科研或专业工作需要下厂、下乡或到相关单位进行社会调查所花费的有效工作时间。调研活动工作量可根据调研活动时间和规定的系数计算。
每位教师每年参加社会调研活动的时间由教师职责加以规定。调研活动一般都要写出有分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调研活动工作量的计算公式是实际调研天数乘以6,即:
调研活动工作量=实际调研天数×6
调研活动形成研究报告符合科研成果者,按科研成果工作量另行计算。
(三)学术交流活动工作量计算
学术活动工作量是指由学院统一组织或由学院同意以论文入选参加的正规学术交流会议所花费的工作时间。其包括入选论文工作量和交流会议时间工作量。
入选征文按篇计算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见表4-4。其交流后在报刊上另行发表者,按科研成果工作量另行计算。
(表4-4)
征文研讨
会规格 |
市、厅级(包括本学院) |
部省级 |
国家级 |
国际研讨会 |
系 数 |
1.0 |
3.0 |
5.0 |
8.0 |
课时数 |
20 |
60 |
100 |
160 |
参加交流会议时间工作量按实际时间(包括路途时间)×6的公式计算。
(四)科研课题申报工作量的计算
科研课题申报工作量是指参加国家、省、院招标课题申报,其论证报告经本院审定同意上报者应得的工作量。
科研课题申报工作量按申报课题的级别计算,计算方法见表4-5。
(表4-5)
课题级别 |
院级课题申报 |
部省级课题申报 |
国家级课题申报 |
系数 |
1.0 |
2.5 |
8.0 |
课时数 |
20 |
50 |
160 |
(五)其他科研活动工作量的计算
其他科研活动工作量是指教研人员参与上述几项以外,经有关部门审定符合科研工作范围的活动所占用的工作时间。本工作量可比照上述相近款项由科研处统一审定和计算。每项活动工作量最高不超过20学时。
附件:报刊分类目录
报刊分类目录
1、著名报刊(5种) 《中国社会科学》、《求 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济济日报》、《新华文摘》(全文转发,3000字以上)。
2、权威报刊(47种)
《哲学研究》、《中国哲学史》、《经济研究》、《会计研究》、《统计研究》、《审计研究》、《财政研究》、《金融研究》、《经济学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中国经济研究》、《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治学研究》、《国际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共党史研究》、《管理世界》、《科学管理研究》、《中国行政管理》、《管理科学报》、《管理工程学报》、《中国卫生事业管理》、《考古学报》、《社会学研究》、《中国社会保障》、《民族研究》、《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心理学报》、《心理科学》、《文学评论》、《文学遗产》、《中国语文》、《外国语》、《外国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世界历史》、《近代史研究》、《中国图书馆学报》、《世界宗教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北京大学学报》、《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3000字以上)。
3、重要报刊(175种)
《哲学动态》、《现代哲学》、《孔子研究》、《中国哲学史研究》、《科学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自然辩证法通信》、《道德与文明》、《科学技术与辩证法》、《经济学动态》、《中国经济史研究》、《当代经济研究》、《当代经济科学》、《经济科学》、《中国经济史》、《保险研究》、《国际金融研究》、《农业经济问题》、《商业经济研究》、《世界经济》、《旅游学刊》、《经济评论》、《改革》、《企业管理》、《研究与发展管理》、《中国软科学》、《中国党政干部论坛》、《投资研究》、《经济管理》、《世界经济与政治》、《财贸研究》、《国际经济评论》、《中国农村经济》;《政法论坛》、《中外法学》、《法律科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学评论》、《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学家》、《知识产权》、《法制与社会发展》;《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毛泽东思想研究》、《党的文献》、《党建研究》、《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抗日战争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东欧中亚研究》、《拉丁美洲研究》、《美国研究》、《西亚非洲》、《日本学刊》、《世界经济与政治》、《现代国际关系》、《当代亚太》、《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社会》、《人口研究》、《中国人口科学》、《青年研究》、《妇女研究论丛》;《世界民族》、《中国藏学》;《中国高教研究》、《中国教育学刊》、《中国高等教育》、《中国成人教育》、《中国特殊教育》、《教育理论与实践》、《课程教材教法》、《比较教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心理学动态》、《心理发展与教育》、《中国心理卫生杂志》;《文艺理论研究》、《明清小说研究》、《中国俄语教学》、《日语学习与研究》、《中国文学研究》、《当代作家评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古汉语研究》、《中国语文》、《辞书研究》、《语文建设》、《方言》、《现代外语》、《外语与外语教学》、《外语学刊》、《外语文学研究》、《中国翻译》、《当代语言学》、《外语教学》;《考古》、《文史》、《文物》、《史学理论研究》、《史学史研究》、《敦煌研究》、《近代史研究》、《南亚研究》、《文献》、《文物保护与考古》、《史学月刊》、《当代中国史研究》;《大学图书馆学报》、《情报学报》、《图书情报工作》、《情报资料工作》、《档案学通讯》、《中国档案》、《中国科技期刊研究》、《档案学研究》;《宗教学研究》、《中国宗教》;《中国广播电视学刊》、《出版发行研究》、《新闻大学》、《中国记者》、《编辑学报》、《中国图书评论》、《中国电化教育》、《美术史论》、《电化教育研究》、《中国有线电视》、《现代广告》;《中国典籍与文化》、《中国文化研究》、《国外社会科学》、《高校理论战线》、《学术月刊》、《社会科学战线》、《中国高教研究》、《北京社会科学》、《科研管理》、《中国科技论坛》、《自然科学史研究》、《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学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理论前沿》、《中国历史地理论丛》、《文史哲》、《中央党校学报》、《人文杂志》、《中国大学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社科版)、《复旦大学学报》(社科版)、《南京大学学报》、《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南开大学学报》(社科版)、《武汉大学学报》(社科版)、《厦门大学学报》(社科版)、《兰州大学学报》(社科版)、《四川大学学报》(社科版)、《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中央民族学院学报》、《公安大学学报》、《西北大学学报》、《吉林大学学报》、《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法律科学》、《理论导刊》、《陕西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注: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重要期刊”对待:①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学报;②各省(市)区社科院、社科联主办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③各省重点综合大学学报;④国家级专业学术团体主办的学术期刊;⑤国家重要出版社主办的专业性学术期刊。
4、一般报刊
除上述三类报刊之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均按一般报刊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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