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五一”放假通知
各部(系)、处、室、馆、工会、团委: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五一”放假为5月1日—5月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一、从“五一”节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作息时间及学院通勤车辆发车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南院通往校本部的通勤车辆往返时间为:
上午:7:40从南院发车,11:30返回;下午:2:10从南院发车,17:30返回。
通往北校区通勤车辆往返时间为:
上午:7:10从南院发车,7:20经校本部,12:05返回;
上午:9:20从校本部发车,10:10从北校区返回校本部;
下午:13:30从南院发车,13:40经校本部,17:30返回。
二、值班职责及要求
1.放假期间,学院总值班安排处级干部值班,负责全面协调处理学院日常事宜。对上级的文件、急件等要及时处理或批转有关部门办理,并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紧急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报告。
2.学院办公室重点做好公文收发登记、印信管理、车辆值班等工作,保证车辆使用。
3.学生处重点做好学生稳定安全工作。要加强学生稳定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发挥班主任的作用,排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安排好假期不回家学生的生活,开展一些必要的活动,确保学生稳定。
4.教务处要做好假期教学工作安排。各系部要对使用的教室、实验室、教学设备等重要设备物资妥善保管,责任到人,防止丢失和损坏。
5.保卫处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在节前对全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加强外来进校人员的检查工作,发现印发或张贴危害稳定工作的人员立即控制;如有外来人员联络或鼓动搞各种非法集会要及时逐出校园;对那些寻衅滋事的人员要问清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做好劝解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6.北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总务处要做好假期的各项保障供应工作。
7.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在“五一”放假期间未经学院批准,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活动。
8、放假期间全体工作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全体值班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通,保持联络畅通。
9.各级值班人员要切实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学院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